各二级学院: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开展“学生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的通知》和《关于组织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精神,要求二级学院抓住暑假学生返乡这一时间节点,聘任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生代表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引导和组织获奖学生回家乡宣传学生资助政策,组织师生开展线上、线下宣传资助政策活动,并结合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的帮助下安心学习、健康成长的亲身经历,帮助贫困学子解除后顾之忧。并于开学第二周内将开展活动过程中的温心暖心典型事例和活动总结上报学生处,纸质版盖章上交,电子版发邮箱。
学生处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