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第八届云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云教高〔2016〕87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一)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按照学校领导的批示,为做好我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二、申报条件
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三、推荐限额
各教学部门限报1项,经学校评审后,从中推荐上报教育厅2项。
四、工作安排及有关要求
(一)工作安排
1.2016年10月8日12:00前,填写《云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经所在部门审核后提交至教务处(纸质资料交教务处202室,所有资料的电子版发到邮箱:yntxz@qq.com),逾期不予受理。
2.2016年10月9日-10日,学校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对申报教学成果奖项目进行审核,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
3.2016年10月10日,确定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评审结果经学校审定后予以公示,报备省教育厅高教处,并发文公布。
(二)有关要求
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
附件:
1.《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第八届云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第八届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
3.《云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4.《云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等填报说明
教务处
2016年9月23日